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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班开课啦!——芙蓉区法院  区妇联针对涉家暴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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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红梅 卿琳  发布时间:2023-10-18 16:15:09 打印 字号: | |

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做好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的化解工作,10月16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妇联在东驿体育公园普法广场联合开办全国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班。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受邀派员到场观摩。

活动当天,芙蓉区法院与区妇联根据司法个案情况,聘请心理咨询师和社会观护员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和家庭教育失和的两组家庭进行个案指导。其中,小莉(化名)与吴强(化名)的事例极具代表性。二人婚后育有一子,生活中,吴强及其父母因生活琐事与小莉发生争执,对小莉有家庭暴力行为,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到案件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卿琳决定对家庭暴力的参与人员依法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在满墙书柜,环境温馨的指导室里,心理咨询师杨靖和社会观护员王小青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卸下防备,袒露心扉。在交谈中,心理咨询师杨靖了解了本案中家庭暴力的起因、经过,并对吴强及其父母的行为进行了辅导。小莉焦虑恐惧的情绪逐渐缓解,吴强及其父母也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经过沟通指导,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都认识到不管婚姻关系如何,都要努力做好父母角色的合作,共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小莉也终于在指导现场,从孩子爸爸和爷爷奶奶手中接过了分别14个月之久的儿子,并承诺带孩子复诊后,在法院确定抚养权判决生效之前,将孩子交回给男方抚养。在调解室,争吵的一家人之间也重现了久违的和缓氛围。

在谈及妇联在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班中发挥的作用时,芙蓉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谭芳介绍说,芙蓉区妇联将通过加强与人民法院的配合,聘请熟悉家庭教育规律、热爱未成人保护事业和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的人员参与指导,协调发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等阵地作用,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芙蓉区法院与妇联在司法个案中举办的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班,根据个案情况,按照一案一流程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内容,避免填鸭灌输模式,采取在互动交流中嵌入式展开,指导主体不限于未成年人的父母,还包括未成年人的其他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是注重实效工作理念的创新举措,开全国法院之先河。我们将加强对指导实践经验的提炼总结,形成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贾长俐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一纸判决容易,但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比判决更重要。芙蓉区法院将继续用心用力用情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加强法治宣传、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等审判延伸工作,与妇联、教育、公益组织等多部门联动,拓展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孙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