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前途命运同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为进一步同心守护“未爱成长”,深化工作成效,11月17日下午,长沙市芙蓉区“社会观护机制”推进会在区法院举行。芙蓉区教育局副局长张加波,区妇联副主席谭芳,区法院领导贾长俐、张朝晖等参加会议。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永清主持会议。
会上,贾长俐副院长通报了“社会观护机制”基本情况、实施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她指出,今年2月,芙蓉区法院与区妇联、团区委联合发布《关于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引入“社会观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湖南省内率先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创新性地引入“社会观护机制”。在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在区妇联、团区委、司法局、教育局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引入涵盖律师、婚调委专职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者等43名社会专业力量参与观护机制。截至目前,已运用该机制,顺利办结包括2件刑事案件在内的11例社会观护案件,《人民法院报》、湖南经视说法栏目、长沙政法频道、都市频道和长沙晚报等电视台、媒体多次对社会观护机制和相关案件进行了节目专访和专题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两个孩子都非常懂事,哥哥12岁,弟弟9岁,当我提问弟弟要和谁在一起生活时,弟弟纯真地说'我要和哥哥在一起'。”在观护员分享环节,第一批观护员——有着多年调解经验的婚调委调解员梁红庆和李萍律师,先后对他们共同参与的一起离婚案件,全省首个在涉未成年案件中引入“社会观护机制”的案件进行经验分享。
会上,芙蓉区教育局、妇联及法院相关领导为新聘任的芙蓉区38名中小学心理科目教学老师发放了《社会观护聘书》,民一庭法官助理王优为社会观护员做了专题培训和讲解。
据了解,自“社会观护机制”启动以来,全区各界关心热爱未成年的专业人士积极响应,主动应邀加入观护队伍,加上本次新受聘的38名心理科目教学老师共计产生81名社会观护员,一支专业化程度高、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社会观护队伍已初具规模,合力织密了一张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