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分享到:
作者:于敏 曾霓  发布时间:2024-12-17 16:54:01 打印 字号: | |

在涉外审判工作中,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是一项基本原则,即保障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保护平等,该原则对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强我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芙蓉区法院于敏法官团队审结了一起涉外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系意大利公司,被告系中国公司,原告向被告购买100万只KN95防护口罩,总价825万元,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货款,被告未能依约交货。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全部货款并赔偿违约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构成违约,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系涉外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域外送达、域外委托授权手续公证认证和域外证据的认定等,程序更为严格。在本案程序上,承办法官细心指导原告意大利公司完成了公司主体资格和律师授权委托手续的认证,确保程序的公正,为庭审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法院从事实出发,依法认定案件的性质,查清全案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

2023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以来,芙蓉区法院民一庭组建了一支学历高、业务强、经验丰富的涉外审判团队。截至2024年12月,涉外审判团队共审结了30余件涉外民商事案件,涉及美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越南等国家,案件类型包括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抚养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涉外领域的司法需求日益增加。长沙市芙蓉区作为湖南省会城市的核心城区,随着长沙地区经济持续发展,涉外民商事案件整体呈增长态势,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芙蓉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涉外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涉外司法能力,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奋力推进涉外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来源:民一庭
责任编辑:江赞成 陈远晗